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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招标采购问题的4大妙招 破解招标采购4大问题有妙招

    招标采购2017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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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招标采购问题的4大妙招  破解招标采购4大问题有妙招

    问题一:领导认识有差距
    当前有些高校领导在认识上普遍存有两个方面问题:
    (1)不少领导把采购招标看成实现经济效益的手段。这往往导致项目采购在经济效益上还小有收获,但因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损坏了学校声誉和形象,可谓是功亏一篑。
    (2)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有些高校分管基建的领导由于行政工作繁忙,无暇学习招投标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因此对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 及其相关配套法规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
    对策:强化法律学习,提高法制观念
    采用“政治业绩”加“继续教育”学分制,即每个与采购招标相关的领导每年必须择机到相关院校或培训机构参加一门以上与招投标相关法律与法规及规章知识的学习并取得合格学分,使之成为干部政治业绩与胜任考核以及奖惩的依据之一 。


    问题二:自行招标太自由
    (1)有的招标人没有相关的技术与经济类人员,也没有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的能力,但会以公开招标运作时间太长并增加招标费用为由而在校内自行邀请招标。
    (2)还普遍存在采购招标服务并服从于工程管理需要的潜在要求:校内招标并不到职能管理部门备案,也不在规定的媒介上公布信息;为满足领导要求,开标与评标的时间地点任意变动,随领导方便。而且根据实际需要与投标情况由评委当场拍脑袋决定,方便自然形成随便,自行逐步变为自由。
    对策:规范招标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工作实践中应当整理细化并科学规范各采购方式的程序,同时修订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与工作纪律,明确到每一个与采购招标相关的人员,明令项目采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号入座分别运作,不可相互交融使用。
    问题三:监督管理走过场
    现在高校监督部门对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基本上是把重点放在开标和评标 定标几个场内环节上,狭义地认为开标的公开、评标的公正、定标的公平就是采购招投标工作所追求三公原则的全部内涵。其实,采购招投标工作应该从招标公告开始至履约结束的全过程 。
    对策:监控招标全程,促进阳光采购
    采购招投标全过程应当从招标公告开始至履约结束的全部阶段与环节,因此,我们在监督无法面面俱到的情况下,要控制并把握重点、监督并抓住关键。

    例如,招标(含前期)阶段控制住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监督招标文件的制定并抓住评标标准与方法问题;投标阶段控制住招投标问题答疑,监督投标人数量并抓住投标截止时间问题;开标阶段控制住开标时间和地点,监督公开的内容并抓住正确与否问题;评标阶段控制住评委会的组成,监督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进行评标并抓住询标与废标问题;定标阶段控制住按原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监督中标通知的及时正确发出并抓住评标报告备案问题;合同签订阶段控制住合同实质性内容,监督合同谈判与签订的程序并抓住合同主要条款的复核问题;履约阶段控制住到货验收,监督合同执行的符合度并抓住过程跟踪督查问题。
    问题四:标后监管存真空
    现在通常把采购招投标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招标(含标前)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含发中标通知书),其监管重点是后四个阶段,而把评标与定标视为重中之重,至于中标通知发出后的后续工作(通称标后工作)的监督管理则是严重缺失,因此不法现象往往会在监督的薄弱环节里产生蔓延。
    对策:建立招标问责,明晰责权
    积极采用招标项目负责人制,让人管事,依照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负责人协调并组织完成采购任务;用人管人,就是用一个项目负责人管理好项目采购组的其他人,最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采购项目总结报告并随同招投标文件合同等资料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