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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服务协议

河姆渡平台店铺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上海河姆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内容及效力

1、本协议除相关附件外,乙方已在河姆渡网站发布或以后可能发布的各类使用规则(以下简称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一起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在接受河姆渡平台服务(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的同时,也自愿遵守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如出现业务变化、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河姆渡应修改或重新制定本协议及平台规则(以下合称新协议),新协议自河姆渡网站公示的生效日生效(未明确生效日的,公示满七日生效)。甲方如对新协议有任何异议,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河姆渡终止合作,如甲方登录平台并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同意新协议。除甲方书面或网站声明外,任何使平台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定义

下列词语乙方无特殊说明的,一般具有如下含义:

1、河姆渡网站:是指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网站(http://homedo.com/,根据业务需求可修改网址),是为用户提供信息浏览、查询、发布、交流及促成交易等服务的平台。

2、河姆渡平台:是指乙方依托河姆渡网站,向甲方提供网络交易支持的综合性技术平台,由前台和后台组成:前台是河姆渡用户进行浏览、下单等操作的公开服务界面;后台是甲方开设、运营店铺的内部软件系统,可开展商品信息发布、业务推广、促成交易意向及订单履约等活动。

3、河姆渡平台运营方:是指乙方,负责河姆渡平台管理,与甲方及用户(会员)缔结服务协议,为其提供平台服务,制定平台服务和交易规则,协调甲方与用户交易纠纷的调解机构。

4、商家:是指甲方,符合河姆渡发布的招商标准,并按照平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入驻平台的经营实体。

5、河姆渡平台服务商:简称服务商,指入驻河姆渡平台并为平台用户提供管理服务的商家。

6、注册:是指甲方登录河姆渡平台申请注册成为平台商家,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在线阅读确认接受本协议,以获取并激活河姆渡分配给其使用的平台账户的过程。

7、平台账户:是指河姆渡为完成注册的甲方分配的使用权限账户,甲方须将用户名(通常为公司名+对应的字符码)和账户密码匹配使用,方可登录进入后台系统界面使用相关平台服务;平台账户密码由甲方自行设定和更改,甲方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转借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平台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8、店铺:是指甲方成功入驻后,河姆渡分配的独立网络虚拟销售环境,甲方在自己的店铺内有独立经营管理权利,通过平台账号登录店铺实施管理,自主维护商品信息、店铺外观及进行商品交易。

9、平台服务:是指河姆渡平台向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商品交易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

10、第三方金融监管服务:为保障资金安全河姆渡引进第三方金融机构,为甲方提供资金代管、代收、代付款项等服务,此项服务须另行签订其他协议。

11、第三方金融监管账户:指甲方使用第三方金融监管账户,并正常完成账户注册程序后,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唯一的账户(第三方监管账户),该账户由甲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账户的预付、应付、应收款项或进行的其他相关操作。

12、河姆渡SMB平台使用协议:即本协议附件二,是由甲方和河姆渡签署的确认与本协议平台服务有关的各项个性化规定的契约文件;如河姆渡平台服务条款内容与本协议正文内容存在冲突,以河姆渡平台服务条款内容为准。

13、商品:为表述便利,本协议所称的商品包括商品和服务,如实物商品、虚拟商品、无形服务等。

14、买家:是指通过或意图通过河姆渡平台向甲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消费者、企业等客户。


第三条 甲方店铺经营方式及服务内容

1、甲方通过河姆渡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甲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甲方店铺具体经营方式为:甲方作为销售者,其店铺内商品均以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咨询解答、商品销售、发票开具、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提供等;甲方商品销售出现争议、纠纷或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甲方以销售者身份处理,乙方不参与甲方店铺的经营管理,除依据本协议有约定外,不直接介入甲方与用户的纠纷。

2、为便利甲方经营,鼓励提供交易辅助(包括但不限于仓储服务、配送服务、网络营销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的服务商入驻河姆渡平台,甲方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入驻服务商进行合作,风险由甲方和服务商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经营资质及证明文件提交

1、甲方经营资质

1)甲方保证是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经营其发布于乙方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务的合法资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主体、资质及行政审批的证明文件(以下统称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在乙方平台销售商品属合法经营,以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照: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地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品牌、产品、专利等授权许可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特殊产品或行业许可证:指甲方经营的商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行政审批的许可证书;

4)上述证明文件应以复印件并加盖甲方红色公章的形式上传或提交至乙方平台。

2、证明文件提交

1)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招商标准要求提交文件,并配合乙方核验相关文件;

2)如甲方证明文件有更新,应自更新文件下发之日起10日内上传至乙方平台,并配合乙方核验;

3)乙方有权在现有招商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行政司法机关指令、买家投诉等情形,要求甲方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如甲方不能提供,乙方有权终止审查甲方使用平台服务的申请,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3、文件有效性保证

乙方有权独立对甲方提交的任何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甲方保证其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证明文件虚假或失效等原因发生纠纷或被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或其他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4、甲方主体资质公示

甲方应依法在其前台店铺界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法律或平台规则对其他证明文件要求公示的,甲方应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公示。


第五条 申请条件

1、申请使用平台服务的甲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乙方公示的招商标准和具体要求;

2)接受本协议(含协议附件和平台规则),注册成为乙方平台用户;

3)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服务规则,开通第三方金融账户并使用第三方金融服务;

4)提交本协议及乙方要求的证明文件并获得审核通过;

5)按本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

2、如甲方在不具备上述条件或证明文件不完备,其注册行为自开始即无效;发现后乙方有权立即注销甲方平台账户,并追究其使用平台服务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具备缔结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条件,提交的证明文件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第三方金融服务以及公示的平台规则,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文件的后果与责任。

3、甲方承诺,发布于河姆渡平台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符合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要求,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4、甲方保证发布于乙方平台的交易信息中,所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知识产权等任何必需的权利,已取得销售该等商品所需要的各项审批、许可、认证、检测等文件,对其所售商品具有合法来源、享有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推介、销售和交付等行为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5
、甲方同意保留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接受乙方对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并对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的商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6、甲方保证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执行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保证其遵守乙方发布的售后服务规定。

7、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仅提供销售平台,并不参与甲方的任何经营活动,对甲方经营过程中的任何事项不承担责任。甲方保证对其在平台出售的商品,应依法根据买家的要求为买家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8、为便利经营与结算,甲方同意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渠道,作为甲方通过平台达成交易的支付工具。

9、甲方承诺未经乙方或其他权利方事先书面同意情况下,不以复制、传播或向其他第三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平台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10、甲方知晓并同意,因自身的错误操作而造成的系统自动退款、低价销售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1、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基于平台运营等的需要,可以任何方式(如复制、翻译、展示等形式)无偿使用甲方公示于平台的各类信息,或者以任何现在、将来可能的形式将上述信息纳入其相关作品,并可以无偿转授权和再授权。

12、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在以下情形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下,自本协议订立后依乙方的指示直接对甲方在第三方金融服务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权限限制、款项冻结和划扣等操作:

1)甲方短时间内发生大量投诉或对买家、服务商存在重大履约风险的;

2)甲方涉嫌行政或刑事违法行为,可能或已经给乙方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损失金额明确前乙方有权持续冻结甲方第三方金融账户余额);

3)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规定,赔偿责任超过保证金余额的。

13、甲方保证维护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形象,不做任何有损于乙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及行动。

1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授权,不以任何目的和形式使用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标志及与乙方有关系的名称、字号。

15、甲方承诺不在平台内发布非乙方销售渠道的信息,不引导买家到乙方之外的渠道购买商品。

16、甲方承诺接受乙方基于品质控制而对甲方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并对乙方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确认。对经检测存在质量瑕疵或缺陷的商品,承担相应检测费用。

17、甲方承诺未隐瞒、未提供虚假的以致足以影响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任何信息。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现有技术上努力维护平台网上交易的正常运行,不断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甲方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甲方对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优化和调整甲方发布的商品类目、型号、数量及价格。

3、因网上海量信息的特殊性,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交易行为以及有关事项进行审查。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判断标准对甲方的相关内容和行为进行合法、合理性的判别:

1)第三方通知乙方,认为甲方或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告知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3)乙方发现甲方或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5、若乙方认为第4条约定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相关信息、对甲方店铺采取限制或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

6、乙方有权对甲方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或疑义均有权向甲方发出询问或改正的通知,同时也可作出删除或对甲方店铺采取限制的措施。

7、经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甲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乙方认为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的,乙方有权在乙方平台公布甲方违法、违规行为。

8、对于甲方在乙方平台发布的下列信息,乙方有权进行删除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

2)以炒作信用、销量为目的的信息;

3)超出经营范围或申请经营项目的信息;

4)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5)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6)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7)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乙方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9、乙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提前30天以平台公告的形式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其关联公司。

10、乙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平台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另有说明全部适用本协议。平台服务随时可能因乙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系统维护而暂缓提供;甲方同意因信息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等产生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第八条 顾客保障

1、顾客保障,是指甲方使用平台服务销售商品,应根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及平台规则履行商品如实描述商品三包保障遵守承诺正品保障等义务。

2、顾客保障内容

1)商品如实描述义务:甲方应依法、如实描述发布于乙方平台的商品信息,不得作违法、夸大和虚假的描述,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买家、行政机关)对甲方发布的信息提出质疑,甲方有义务证明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对无法证明的部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价格、参数、详情介绍、卖点、售后服务政策、配件信息等,商品信息展示形式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通过在线客服软件、电话、咨询等方式作出的答复也属于商品信息。

2)商品三包保障义务:指甲方应根据法律规定、本协议及平台规则(以标准高者为准),对其提供的商品向买家提供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

3)遵守承诺义务:甲方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买家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平台规则以及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在线客服软件等方式向买家作出的承诺。

4)正品保障义务: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均为正品行货,不存在任何假冒伪劣、未经报关进口、侵害他人商标、专利等权利的商品。

3、顾客保障责任及处理

1)买家(或甲方)对其与甲方(或买家)间的纠纷提请乙方介入处理的,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介入。

2)乙方有权但无义务介入处理甲方与买家之间的纠纷,一旦介入纠纷则有权根据买家和甲方提交的证明材料独立作出判断,并作出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先行赔付),甲方承诺遵守乙方作出的处理决定。此外,甲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其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

3)甲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并非司法或行政执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甲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鉴别,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甲方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第三方金融服务账户余额、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如对决定存在异议,应自行向买家主张权利。

4)先行赔付:指甲方与买家通过第三方金融服务进行交易后,如因甲方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承诺义务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甲方是否应根据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承担赔付义务;如判定甲方应承担赔付责任的,则乙方有权先行赔付给消费者,并通知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自甲方的第三方金融服务账户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甲方第三方金融服务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不足的,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5)甲方与乙方平台服务商之间的交易纠纷,甲方或服务商亦可委托乙方按照上述方案处理。


第九条 费用条款

1、甲方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关联公司)支付以下服务费用:

1)平台使用年费:按本协议附件约定的标准收取;

2)交易佣金:按本协议附件公示的标准收取;

3)其他功能或增值服务费、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费用:如甲方使用其他有偿服务的,按约定收取相应费用。

2、费用支付方式

1)平台使用费:甲方按本协议附件约定的标准缴纳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2)交易佣金:又称佣金,以甲方通过乙方平台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乙方通过技术系统自动向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发出扣款指令,按协议约定的交易佣金费率进行实时划扣。

3)交易额:以第三方金融服务系统记录的甲方账户交易额为准,如发生退货情况且证明属实,乙方将退还退货部分的交易佣金,但仅限于线上因退货产生的退款交易;甲方就退货进行线下退款的,无论甲方提供任何证明,乙方均不支持退还退货部分的交易佣金;其他费用支付方式见双方另行订立的其他条款。

3、货币与计数原则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协议所述费用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计数单位,同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计数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十条 平台服务的后台功能开通

1、平台提供的店铺后台功能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五个工作日内开通:

1)甲方完成本协议签署;

2)甲方填写商户信息并最终与乙方签订《河姆渡平台店铺服务协议》;

3)符合乙方招商标准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且获得乙方认可;

4)甲方已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保证金。

2、服务期自店铺后台功能实际开通之日起算。

3、如甲方签署本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1项规定的所有开通条件,则乙方有权终止审查甲方使用平台服务的申请。

4、在甲方满足乙方规定的店铺前台上线条件后,并经乙方审核同意后,予以开通平台店铺前台上线功能。


第十一条 保证金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及附件《店铺信息确认函》的要求缴纳店铺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无需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利息、孳息或其他款项。

2、保证金的缴纳:

甲方签署本协议,并经乙方审查确认后,乙方通知缴纳保证金。

因保证金因被使用,或者额度调高导致不足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补足;未及时补足的,甲方同意从其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账户内划扣相应金额至乙方账户补足保证金;第三方金融账户余额不足以补足保证金的,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3、保证金管理:

1)保证金的使用和处置:

乙方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1)在乙方平台进行的交易中,如甲方涉嫌违反交易合同、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者违反其对买家或服务商的承诺,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相关主体的申请,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或服务商进行理赔或退款。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用等),应向乙方支付赔偿或违约金,或者甲方对乙方存在逾期未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有逾期未付费用,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则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乙方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或逾期未付款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乙方有权无限期持有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3)如甲方违反其与乙方任何关联公司(以下统称关联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且给前述主体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可以基于乙方关联公司的要求将相应的保证金金额全部或部分交付至关联公司的账户。乙方和关联公司无需为此提前通知甲方或承担任何责任。

2)如保证金不足赔付时,甲方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向买家或第三方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使乙方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则乙方有权指令第三方金融公司将商家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以补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如乙方的损失无法弥补,则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之业务变化及实际违约赔付情况通知甲方调整保证金金额。

4、协议的保证金的退还:

甲方与乙方终止协议后,经乙方初步查验,未发现甲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未处理完毕的经营纠纷、政府查处等事项,且甲方不存在与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合作纠纷的,则自乙方初步查验完毕后(具体以乙方通知为准)进入3个月观察期(涉及项目类产品的观察期限为6个月),若在观察期内未发现新的涉及甲方的未决纠纷或查处事项的,自观察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根据甲方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

1、自然终止:本协议到期终止或甲方在线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通知协商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协商同意后解除本协议;

甲方通过如下方式通知解除本协议:甲方通过在线点击确认退出按钮申请终止本协议,随后系统会使甲方店铺进入监管状态,十五天(15)后经乙方审批同意后正式进入退出流程。

3、乙方单方解除权: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都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有关规则进行处理。

2)甲方超过30天未以平台账户及密码登录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费用,且在乙方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4)乙方基于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店铺在乙方作出解除决定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

4、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乙方无义务保留甲方的平台账户、注册数据和资料、交易记录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也无义务转发任何信息和资料给甲方或第三方。

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甲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并且乙方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如消费者保障)。

3)甲方退出流程发起但未结束之前:

①甲方已经上传至平台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

②甲方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达成交易协议的,乙方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前将本协议终止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或卖方。

③甲方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30)内可以且仅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4)甲方同意,本协议终止30天后,乙方根据结算情况将甲方第三方金融服务账户余额(如有)支付给甲方。

5)如甲方店铺经营过程中涉及违约、消费者纠纷、政府处罚等事项的,对于甲方应承担的款项,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第三方金融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涉嫌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商品,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的,乙方有权扣留甲方全额保证金,作为甲方的违约金。

6)本协议签署后,为使甲方顺利开展经营,乙方已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和服务,如因前述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同意乙方不退还已缴纳的平台使用费。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在符合约定的条件时即告生效,本协议合作期限以本协议附件《河姆渡平台服务条款》约定为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期满,甲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应当根据乙方通知订立新的协议。

3、如本协议已到期,但新的协议尚未订立或生效,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协议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协议订立且生效之日。新协议生效后,效力追溯至顺延期开始之日,双方执行新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收费标准(追溯期内的收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第十四条 有效通知

1、本协议下所规定的甲方对乙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通知的到达以乙方收悉为准:

乙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4888号,邮编:210000,开放平台运营部(收)

电子邮箱:shop@homedo.com

2、乙方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在注册资料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乙方使用书面信件向甲方寄送通知的,信件送达以到达甲方在注册资料中提供的地址或工商注册地址为准。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应对其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非公开信息等秘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秘密信息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

2、因秘密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或因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秘密信息,披露方不承担责任;原秘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阳光条款

甲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甲方是否实际获得利益,乙方均有权立即终止向甲方名下部分或所有店铺提供服务,同时,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图谋取利益的价值或为谋取利益所提供的财物等价值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拒绝支付的,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第三方金融服务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补足,甲方涉嫌犯罪的,乙方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检举。

 

第十七条 平台的法律地位

乙方平台仅作为平台使用方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信息和服务的平台。本协议的生效并不意味着乙方成为甲方在平台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甲方在平台上的交易,乙方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甲方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甲方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平台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甲方自行负责支付。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

1、平台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乙方在此明确声明对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2、对平台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乙方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3、使用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甲方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甲方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4、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对由于互联网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同意赔偿由于使用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甲方资料展示在平台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不对任何甲方张贴或展示的资料/内容,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内容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主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买家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甲方本可以通过乙方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第三方金融服务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向乙方或其关联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否则,将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将甲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

1、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上海市浦东新区相应级别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乙方于甲方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乙方对甲方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第二十一条 协议附件清单

1、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文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附件一:店铺信息确认函

附件二:河姆渡SMB平台使用协议

附件三: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四:第三方金融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上海河姆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店铺信息确认函

店铺名称

 

店铺服务期限

 

店铺类型

 SMB平台商户

店铺版本

 标准版

1.店铺销售产品品类信息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经营品牌

佣金费率

保证金

 

 

 

 

 

 

 

 

 

 

 

 

 

 

 

 

 

 

 

 

 

 

 

 

 

2.店铺费用标准

费用类型

费用金额

支付方式

付款时间/说明

平台使用费

     39999     /

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交易佣金

销售额的   5    %

扣款方式

实时扣除

甲方与乙方约定年基准销售额为         
当甲方达成约定销售的150%及以上时,交易佣金降至  0.5  % (年返90%);
当甲方达成约定销售的100%-149%时,交易佣金降至  1  % (年返80%);

当甲方达成约定销售的80%-99%时,交易佣金降至  2  % (年返60%);

当甲方达成约定销售的50%-79%时,交易佣金降至  3  % (年返40%);

当甲方达成约定销售的20%-49%时,交易佣金降至  4  % (年返20%);

保证金

              

1.若保证金为零,则甲方同意基于其与乙方签署的其他协议而应向乙方补缴所有保证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同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特定店铺。本协议项下甲方特定店铺发生应扣除保证金情形时,乙方有权从甲方缴纳的所有保证金款项中扣除相应部分。
2.
当甲方合同期内出现逆向款,即退货款和赔偿款大于甲方缴纳的保证金和结算款时,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缴,若逾期未缴,甲方每日需按逆向款的千分之一缴纳违约金。

其他费用

乙方另行提供的增值功能服务、增值服务、推广服务及其他第三方服务,甲方可通过自身运营情况在店铺后台进行购买。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同意采用结算周期方式

结算周期

 T+7

结算类型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三方金融机构服务模式予以结算

4.双方账户信息

甲方账户信息

收款方名称

税务登记号

开户行

银行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

收款方名称

税务登记号

开户行

银行账户

说明:本协议签署后,为使甲方顺利开展经营,乙方已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和服务,如因前述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同意乙方不退还已缴纳的平台使用费。


甲方:                                            乙方:上海河姆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河姆渡SMB平台使用协议

对于甲方拟开展经营的店铺,在满足乙方的全部开店条件后,乙方为甲方开通相关商家后台管理系统权限。甲方同意使用由乙方提供的店铺管理后台服务,地址为:http://shop.homedo.com/login.html, 甲方登录后台后可以进行各种店铺管理操作。现甲方与乙方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主账号:乙方为甲方开通提供一个主账号。主账号登录需要手机验证,甲方收到主账号后,需第一时间修改密码,确保账号的安全性。主账号拥有后台的最高权限,可以给子账号分配相应的权限。

1.2子账号:子账号由甲方通过主账号创建并分配相应权限,子账号登录不需要手机验证,故需确保子账号的安全性。

1.3甲方登录店铺管理后台后,可以进行装修店铺、创建(修改)商品、修改库存、调价、开展促销活动、订单处理、查看店铺数据及账单确认等操作。甲方在店铺管理系统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认定为甲方自身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2.1甲方承诺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及乙方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商品信息。

2.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乙方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甲方进行联系。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2.3甲方保证在使用乙方平台进行操作完成后,及时退出系统,不长时间占用乙方平台系统资源;甲方应安全使用系统且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盗取,攻击,恶意使用系统平台,甲方不能将乙方平台系统展示给任何第三方或将数据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有关服务,并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4甲方保证在有关人员离职后,及时修改密码,保证访问者身份的合法性,防止泄漏乙方平台数据。

2.5甲方保证将账号提供给甲方合法授权人使用,且不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3.1乙方负责建立及完善相应平台前后台功能,并且及时为甲方技术支持,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

3.2如乙方发现甲方有妨碍平台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的服务,直到双方就前述事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3.3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平台公布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甲方进行处罚。

3.4协议终止后,乙方有权保留甲方的注册数据及以往的交易行为记录。

3.5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乙方将在公告管理中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在乙方平台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甲方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乙方平台要求,上传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商品信息,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每发生一次,应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有),情节严重的或累计发生3次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约定

甲方与乙方对于各自提供的数据内容均承诺为对方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利用相关信息做损害对方的任何事情。否则,将视为违约,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其他

6.1甲方需持续经营,在服务期到期后延展权限的,应在协议到期前45日内,通过店铺后台管理系统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收到申请且甲方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为甲方延展一年有效期,以此类推:

6.1.1甲方延展申请(含提交各项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已通过乙方审核;

6.1.2甲方已足额缴纳下一服务期对应的平台使用费;

6.1.3如需签署协议的,甲方还应与乙方完成协议签署。

6.2甲方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乙方平台要求,上传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商品信息,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停止甲方的后台管理权限。

6.3乙方将针对平台后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甲方提出的需求,和基于平台运营需要等,不断的改进和优化,一旦平台后台版本升级,将可能导致甲方权限的增加,在此,甲方知晓并同意,在使用新版本的平台后台时,若涉及资费调整,应按新版本对应的费用标准支付平台使用费。


甲方:                                            乙方:上海河姆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廉洁合作协议


为规范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往来活动,建立公平、透明、诚实守信的业务合作关系,推进廉洁诚信建设,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等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双方经共同协商,就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廉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廉洁合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对其工作人员开展廉洁自律教育。

二、甲方设立纪律监察或廉洁合作监督专职(或兼管)部门,及廉洁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及联络人,负责开展廉洁合作工作,受理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甲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及合同订立、履行等过程中有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查办处理。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及合同订立、履行等过程中有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应当及时受理并查办处理。

四、甲方承诺并确保其工作人员遵守本协议有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等;

2、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工作人员或其配偶、子女、近亲属馈赠礼金、物品、有价证券、信用卡、购物卡/券等;

3、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工作人员或其配偶、子女、近亲属提供宴请、消费性娱乐活动、旅游活动等;

4、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作出在合同签订后或终止后兑现某种利益的承诺;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甲方应以主合同标的额的30%为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甲方:                                            乙方:上海河姆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