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导航

帮助中心

常见问题 >  > 

常见问题
搜索
请输入问题关键词,如订单

全电发票常见问题

什么是全电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2022年第1号:自2022年5月23日起,在上海市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其中,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区分发票开具情形和税务数字账户使用情形分别适用本公告相应条款。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全电发票开具的时间,什么时间能获得电子发票?

现款用户下单付款/帐期用户订单确认,系统完成发货后会自动开具电子发票,一般为24小时内。

全电发票通过什么方式发到顾客手中?

全电发票开具后将发送到指定邮箱,用户通过查询邮件获取电子发票。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

  (1)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

全电发票查验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如何办理退换货?

您好,和原有退换货流程一样 ,唯一区别是选择了全电发票的客户在办理退换货时无需客户退回全电发票,配合开票方冲红原全电发票后处理。

全电发票售后效力

全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凭据。用户可直接向维修站点和厂家提供电子发票进行维修。

全电发票必填项

选择全电发票发票时,开票抬头,税号和可收到发票的邮箱必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