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导航
资讯首页> 招标采购 > 招标信息 > 英德市公安局智慧新监管项目招标

    英德市公安局智慧新监管项目招标

    招标信息2021年01月06日
    分享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81-202012-102001-0305
      
      项目名称:英德市公安局智慧新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8,360,000
      
      最高限价(如有):8336794.2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英德市公安局智慧新监管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英德市公安局智慧新监管项目
      
      数量:1批
      
      工期:本项目总体建设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后,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需求分析、设备采购到货、部署实施和用户验收。
      
      最高限价:人民币8336794.24元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如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等。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体建设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后,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需求分析、设备采购到货、部署实施和用户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10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④提供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如在换证期内需提供发证机关所出具证明文件。
      
      (4)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资格性审查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本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英德分中心开标室(地址: 英德市英城镇英城街金子山大道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投标人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英德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英城金子山一号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15层04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阅读

热门活动
工具推荐
  • 工程设计计算器

    弱电工程设计计算器
  • 河姆渡方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