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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信息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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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朝阳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Y-FWZB-202004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5347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杨院长189431063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0431-80534709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Y-FWZB-20200408
      
      1、朝阳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朝阳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9月30日前完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585.6480万元;
      
      采购内容:朝阳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扶持政策: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
      
      (3)招标文件15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0年5月25日13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3)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4)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5.648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30日08:30至2020年05月09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5日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5日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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