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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区铁路家属区(陈家湾社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201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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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区铁路家属区(陈家湾社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301_3737786875716384
    开标:投标答疑电话:010--889 382 05 ;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区铁路家属区(陈家湾社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2018】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拨款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区铁路家属区(陈家湾社区)物业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苏仙区苏仙岭街道陈家湾社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属于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主要是对苏仙区苏仙岭街道陈家湾社区1475户(总建筑面积90708平方米)及家属区院内在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内容为:在社区内因地制宜管理用房;完善社区内基础设施(给排水、照明、停车、环卫、地下管线等工程);整治绿化、完善文化休闲设施,保护生长良好树木,对老化地被植物进行替换改造;在小区内集中活动区域及小区主要道路沿线需配置牢固金属桌椅或石桌椅;在小区主入口或集中活动场地设置室外宣传栏;修缮小区内住宅公共使用部分(屋面防水隔热;外墙整治修缮;楼梯间、电梯间及门厅部位破损部分修整;建筑内消防设施;电梯维保);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影响小区消防通道违章建筑及构筑物和绿化需拆除;设置室外消防栓等。
    2.4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368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553.13万元,其余3134.37万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5计划工期:项目工期为6个月。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体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57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人员不得具有在建项目。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209月-2019年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209月-2019年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3.2.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3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孙跃 
    手机:13522556159
    电话:010-5740621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unyue@zbytb.com
    QQ:357207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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