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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宁县公安局视讯指挥调度防控系统招标

    招标信息202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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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0314
      
      项目编号:SSGDZTB2021027
      
      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视讯指挥调度防控系统二标段(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10308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30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永宁县公安局视讯指挥调度防控系统二标段(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标的名称: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视讯指挥调度防控系统
      
      预算金额(元):1030800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大、中型企业对待。(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原件)(3)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3)须提供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17 09:00:00 至 2021-03-23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4-08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获取:(1)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 址: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楠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