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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奉贤公安分局视频监控点位补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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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20-20220618-1005
      
      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22-063--奉贤公安分局视频监控点位补建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2022-W09666
      
      预算金额(元):170,110,469.9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70,110,469.9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70110469.9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奉贤公安分局视频监控点位补建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110,469.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是对奉贤区前期智能化图像监控盲区进行补充建设,主要包括智能前端部分、通信链路部分、中心部分和视频复接部分。本项目为“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租赁服务”模式的交钥匙工程。由中标人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政府出资租赁,计价单位为8年,租赁服务合同有效期为8年(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涉及保密内容,需供应商签订投标保密承诺书后获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包括硬件采购、安装和调试,软件的开发),系统试运行3个月,在验收合格后进入租赁期。租赁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8年。(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授予的供应商名称须同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除名称一致情况外,如投标供应商为拥有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还必须提供由总公司盖章出具的该投标供应商为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和该子公司或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经营许可证来开展基础电信业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4)同一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采购云平台
      
      3.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30
      
      4.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涉及保密内容,需供应商签订投标保密承诺书后获取。请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于2022年6月22日至7月1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322室领取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领取时,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投标保密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即文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被授权人即文件领取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进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领取项目需求。逾期不再办理。★未领取项目需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集中采购机构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本部)
      
      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95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C幢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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