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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雪亮工程”500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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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1]SQ[GK]2021023
      
      项目名称:高新区“雪亮工程”500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 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21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20703-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采购标的: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数量(单位):5(年)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2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转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27 16:01至2021-12-1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20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治信访中心
      
      地  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一期1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梅

      开户名: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