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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公安局警务云大数据平台扩容(科信处)采购招标

    招标采购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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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公安局警务云、大数据平台扩容(科信处)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01164

        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警务云、大数据平台扩容(科信处)采购

        预算金额:456.5万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涉及多个产品的应逐一提供声明函。如提供不全的,则只对提供声明函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执行价格扣除。

        ③所投产品控制单价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如所投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在谈判现场,大数据服务器1、大数据服务器2、生产存储扩容、万兆接入交换机、千兆接入交换机产品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10月2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2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公安局

        地址:大庆市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珺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欣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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