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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屏县2020年“雪亮工程”安置区视频监控工程招标

    招标采购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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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屏县2020年“雪亮工程”安置区视频监控工程招标

    锦屏县2020年“雪亮工程”安置区视频监控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02 14: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屏县2020年“雪亮工程”安置区视频监控工程
    项目编号: GZXZB-2020-K8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GZXZB-2020-K84
    采购主要内容: 锦屏县2020年“雪亮工程”安置区视频监控工程
    采购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128,15(万元)
    最高限价:128,15(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公司的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格式自理)。

    (6)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 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8)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者身份证原件。

    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获取文件方式及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项目开标会,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的聚集,确保项目开标工作顺利进行。

    2.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 ,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12 09:00:00至 2020-10-16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方式: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10-12 09:00:00至2020-11-02 14:1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开户单位名称: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开户账号:1891012105000058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11-02 14:1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时间: 2020-11-02 14:1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 

    (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工作(具体交货时间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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