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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公安局治安防控体系实战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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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人:聊城市公安局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
      
      联系人:钟凯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7室(剧院路口东50米路南)
      
      联系人:荣飞
      
      监督机构:聊城市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治安防控体系实战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202000663
      
      系统内编号:LCZFCG-2022-98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1
      
      服务内容:聊城市公安局治安防控体系实战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服务内容:详见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预算金额(控制价):8,944,600.00元
      
      备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属融资平。
      
      三、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3日9:00至2022年10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4.售价:0元
      
      注(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2)获取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逾期获取者不予接收,不视为潜在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由于投标企业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2022年10月13日至20221年10月19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四。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报价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
      
      (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3)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四.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人:张工、黄工。
      
      十二、重要说明
      
      1.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
      
      2.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标,其中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暗标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暗标格式要求制作技术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企业开标前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咨询服务热线。如投标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5.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十三、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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