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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廉江市永兴社区友谊路、罗湖路及吉祥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2020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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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廉江市永兴社区友谊路、罗湖路及吉祥路建设工程已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廉发改资【202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友谊路路面混凝土硬底化单项工程(造价89.2万元)由廉江市永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其余工程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廉江市永兴社区友谊路、罗湖路及吉祥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廉江市城北街道永兴社区。
      
      工程规模:该路段总长约1089.42米,其中:1、友谊路长约194.86米,宽20米,在道路两侧铺设直径0.6米排污管,北侧铺设直径1.2米排水管;2、罗湖路长约746.1米,宽20米,在道路两侧铺设直径0.6米排污管,东侧铺设直径1.2米排水管;3、吉祥路长约148.39米,宽10米,在道路南侧铺设直径0.6米排污管,南侧铺设直径1.2米排水管。
      
      工程预算:13609918.39元。
      
      施工工期: 18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3.4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9年11月~2020年2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且证明出具以公告段内打印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登记。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 2日至 2020年 4 月 9日(假日除外),每日 9 时30分至 11 时 30分, 14 时 00分至 16 时 00分**投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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