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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工程招标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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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关区繁荣东路1050号
      2.2 招标范围:税务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4日,共计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东路1050号
      联 系 人:刘野
      电    话:0431-818980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赵云鹏、袁贺
      联系电话:0431-87991406、81787842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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