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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川市市级智慧安防小区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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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2022-ZB-2462-001
      
      项目名称:市级智慧安防小区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1,1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铜川市公安局市级智慧安防小区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1,1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21,14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标的:市级智慧安防小区平台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421,140.00
      
      最高限价(元):1,421,1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公安局市级智慧安防小区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公安局市级智慧安防小区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2.途径: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一会议室
      
      3.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1)将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招标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公安局
      
      地址:铜川新区朝阳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磊、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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