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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智慧校园一期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0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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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X2020242
      
      项目名称: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智慧校园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5698083
      
      最高限价(如有):5698083
      
      采购需求: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智慧校园一期项目,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2020年9月1日之前满足教学基本需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保质期:质量保证期3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验收条件及标准:1、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2、常温0℃-35℃,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3、参数配置符合标书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2020年9月1日之前满足教学基本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保存电子版网页截图;(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至12,下午12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线下办理:地址朝阳大街899号同美酒店B座1116,电话16631251209/17736285662。线上办理:登录“河北CA”管网进行在线办理。线上办理有一个对应的审核时间以及邮寄时间,一般河北省内4-5天,线下当下可以做出U盾,同时绑定。建议第一次办理来线下)。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供应商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
      
      联系方式:0312-7161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联系方式:0312-3065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杰
      
      电话:0312-306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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