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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0年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项目低点监控接入调测技术服务项目1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2020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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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0年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项目低点监控接入调测技术服务项目”(SDTT-CG-2020-006)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商前来参选。
      
      一、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项目低点监控接入调测技术服务;
      
      2.预算金额:20万元(含税);
      
      3.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90天,若到期未通过验收,则延长至通过验收为止;
      
      4.合同形式:中选后按应答报价签订固定金额合同;
      
      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二、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服务商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服务商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服务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保密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4. 项目组人员需满足下列4项要求(提供承诺函以及项目组成员大专(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中项目组长的学历证书中的毕业至今不得低于5年)):
      
      (1)项目组配置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数据调测人员不少于2人。
      
      (2)项目组长需要具备通信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要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通信行业工程交付经验、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工作经验。
      
      (3)项目组成员熟悉主流视频监控厂家的设备性能参数、熟悉视频监控组网拓扑结构及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入方式。
      
      (4)数据调测人员能独立进行主流视频监控设备及平台的数据配置及入网调测。
      
      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活动;
      
      7.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服务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服务商财产处于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的;
      
      (4)服务商自 2017年 1 月 1 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5)服务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服务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选原则
      
      本项目选取1名中选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3名的服务商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采购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单项评审内容得分,择优推选中选候选人。
      
      若服务商数量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数量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公开比选。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服务商数量仍然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数量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服务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
      
      (2)如服务商数量大于1,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服务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服务商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并由评审委员会与该服务商进行定向谈判。在进行价格谈判前,评审委员会应先对该服务商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服务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如该服务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本项目做谈判失败处理。
      
      (4)如服务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为0家时,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2日(北京,下同),比选文件获取截止:2020年4月2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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